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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全文(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2022-09-27 11:49:06 来源: 用户: 

您好,今天帅帅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全文,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4、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7、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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