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时间(实时快讯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最新)

您好,今日西西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时间,实时快讯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最新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司法解释: 一、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申办条件 《办法》第四条:“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
2、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3、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4、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办法》提高了药品批发企业的准入条件指出,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和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6、 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办法》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7、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8、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
9、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10、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11、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12、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13、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 《办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在超市等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区域,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15、此外,药品零售企业还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16、 三、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 《办法》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17、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18、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1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0、” 《办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21、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22、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四、《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与换发 《办法》第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24、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25、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26、”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27、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28、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29、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30、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
31、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32、”第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33、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34、”第十八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后,应由原发证机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35、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36、” 《办法》指出,《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37、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38、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39、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40、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41、《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后,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42、 五、《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 《办法》第十九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43、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44、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
45、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46、” 《办法》明确,《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47、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48、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
49、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50、 六、《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 《办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二)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消、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 (四)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5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2、 《办法》指出,《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消、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等情形将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亚马逊的气候友好承诺认证(Climate Pledge Friendly),俗称绿标认证,是平台对环保产品的权威认可。获得...浏览全文>>
-
亚马逊气候承诺友好认证(Climate Pledge Friendly)是平台为响应全球减碳趋势推出的战略性计划,旨在通过绿色...浏览全文>>
-
截至2024年,大众探岳GTE的售价可能会因地区、配置和促销活动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2024款探岳GTE的价格可能...浏览全文>>
-
关于2025款途观L的价格信息,目前还没有官方发布。不过,根据以往的市场规律和车型更新周期,我们可以大致推测...浏览全文>>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2024款广东东莞威然的最低售价为22 99万元起。关于具体的落地价,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浏览全文>>
-
根据您的描述,生活家PHEV 2025款的最低售价为 63 98万元起。如果目前有促销活动或优惠政策,建议尽快咨询...浏览全文>>
-
奔腾T99作为一汽奔腾旗下的旗舰SUV车型,凭借其大气的外观设计、丰富的科技配置以及出色的性能表现,吸引了众...浏览全文>>
-
当然可以!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试驾预约流程,帮助您轻松开启智蓝G5新能源的试驾之旅:1 确定需求- 车型选择...浏览全文>>
-
特斯拉的赛博越野旅行车(Cybertruck)自发布以来就引发了广泛关注。这款车型结合了皮卡的实用性、SUV的多功能...浏览全文>>
-
江淮悍途EV是一款纯电动皮卡,如果您想预约试驾,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准备以下信息:1 基本条件 - 年...浏览全文>>
- 山东济南途观L新能源价格大公开,买车不花冤枉钱
- 东莞途岳最新价格2025款全分析,买车不踩坑
- 济南探岳GTE新车报价2024款,换代前的购车良机,不容错过
- 郑州ID.7 VIZZION多少钱 2024款落地价,配置升级,值不值得买?
- 郑州途锐新能源最新价格2024款,优惠购车,最低售价67.98万起
- 瑞虎7 PLUS新车报价2025款,买车前的全方位指南
- 广东东莞揽巡价格走势,市场优惠力度持续加大
- 轩逸新车报价2025款,买车前的全方位指南
- 飞凡R7新车报价2025款,换代前的购车良机,不容错过
- 试驾风光ix5,轻松搞定试驾
- 捷途山海L7预约试驾,从预约到试驾的完美旅程
- 试驾E福顺,从预约到试驾的完美旅程
- 长安星卡EV多少钱?选车指南与落地价全解析
- 凯翼E5 EV多少钱?如何挑选性价比高的车
- 标致408X预约试驾,快速操作,轻松体验驾驶乐趣
- 试驾星际牛魔王,新手必看的操作流程
- 岚图汽车岚图梦想家试驾预约,轻松几步,畅享豪华驾乘
- 影豹多少钱?全方位对比助你选车
- 豪运最新价格2023款,豪华配置超值价来袭
- 缤智多少钱 2025款落地价全解买车必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