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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没钱还遭恐吓(法院判决没钱还怎么办)

2022-09-14 03:21:03 来源: 用户: 

您好,今天帅帅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法院判决没钱还遭恐吓,法院判决没钱还怎么办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院判决后,没钱还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执行,法院可以划拨、冻结债务人的财产以偿还财务。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3、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4、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5、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6、2、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7、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8、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9、3、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0、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11、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12、4、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13、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14、扩展资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不能偿还债务,法院可以将债务人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具体如下: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度的;(五)违反限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15、2、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16、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17、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18、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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