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261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事责任。第三章主要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其中第261条是关于“遗弃罪”的规定。
以下是对该条文的总结与详细说明:
一、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261条规定:
>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条法律规定的是“遗弃罪”,即当一个人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亲属或被扶养人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却故意拒绝履行,且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刑事犯罪。
二、条文解析
| 项目 | 内容 |
| 法律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 章节 | 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 条文编号 | 第261条 |
| 犯罪类型 | 遗弃罪 |
| 行为主体 | 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
| 扶养对象 | 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者 |
| 构成要件 | 1. 存在法定扶养义务 2. 拒绝履行扶养义务 3. 情节恶劣 |
| 法律后果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三、相关说明
遗弃罪强调的是“拒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这一行为,其核心在于保护无独立生活能力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情节恶劣”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如被害人身体状况、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持续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
四、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作为保护弱势群体的重要法律条款,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家庭责任和社会公德的重视。任何具备扶养能力却故意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