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校训】“博学、明法、厚德、致公”是华东政法大学的校训,这八个字不仅体现了学校办学的核心理念,也反映了其在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的追求。校训简洁有力,内涵丰富,既强调了知识的广度与深度,也突出了道德修养与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性。
一、校训
校训词语 | 含义解释 |
博学 | 强调广泛学习,注重知识积累,鼓励学生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
明法 | 指明确法律精神,理解法律本质,培养严谨的法治思维和专业能力。 |
厚德 | 倡导高尚品德,注重人格修养,培养具有责任感和社会良知的人才。 |
致公 | 追求公平正义,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体现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 |
二、校训的意义与影响
“博学、明法、厚德、致公”不仅是对学生的期望,更是对教师和全体师生的共同要求。它贯穿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之中,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精神动力。
- 博学:鼓励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关注人文、社会、科技等多领域的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
- 明法:强调对法律的理解与运用,使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
- 厚德:重视德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担当的公民。
- 致公:倡导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维护法律尊严的意识。
三、校训在校园文化中的体现
华东政法大学在日常教学与活动中,始终将校训融入其中:
- 在课程设置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通过讲座、论坛、社会实践等形式弘扬法治精神;
- 在师生行为规范中,倡导诚信、公正、责任等核心价值观。
四、结语
“博学、明法、厚德、致公”不仅是华东政法大学的精神内核,也是每一位华政人应当铭记并践行的信念。它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学子在法学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